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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还能这样用​?​

来源:本站时间:2022/3/10 9:10:59

最近听说了一些当事人去报案反而自己被拘留的事情。

很多人可能觉得自己很占理。但问题是一件事情从个人的观念来看占理,从某个片区/地区的社会观念来看好像也占理,在法律上就一定“占理”吗?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就一定“占理”吗?法律虽然被认为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但法律与其他事物一样,并不是完美无缺的,其中两个比较明显的缺点就是有限性和滞后性。
相对于实践,法律本身已经是有限的了,非法律人对法律的理解更是“有限中的有限”。
有个非吸的案件,资金链断了,很多投资者去公司“闹”,去找公司名义上的负责人,该负责人因为不堪其扰,自己去公安机关控告其他人寻衅滋事,结果自己反被拘留。 
这名负责人觉得自己很冤枉,很多人都觉得自己很冤枉。因为他们觉得为什么法律会这样用。但问题是法律为什么不能这样用?一个人没见识过法律或法条的某种用法,不代表实践中没有这样的用法,也不代表他/她不会遇到这样的用法。书本上的知识,大多只是通说,而且是“有限的说法”,实践中人们要面对的纠纷和矛盾却几乎是无限的。在有限的法律和通说之外,还有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会涉及到具体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从而会让事件衍生出很多可能性和发展方向。
当然,法律是公正的,我也相信绝大部分相关人员都会秉持公心、依法办事,问题是很多不学法律的人或者虽然学法律但学得不到位的人理解的法律和真正的法律/法律的实际运行状态有很大差距。所以如果一个人真要去报案,去之前最好先咨询律师。不要凭借自己对法律的粗浅理解去做出决定。一门学科,有人要花十年二十年乃至几十年去学,肯定是有理由的。
讲真,我现在最怕的就是那种看了一两本法条就以为自己很懂刑事案件的家属。就,完全不看法条的只是在法律方面“无知”,看了一两本法条,对法律一知半解又缺乏法学实践的却经常是既无知又固执。他们很容易认为,法律就是“书本上呈现的那种状态”。但问题是书本往往只呈现了法律的某一种或者某几种状态。甚至,哪怕不谈实践,只谈书本,一个智商正常、努力程度正常的法律人,从本科入学到本科毕业,至少要看几百本书,如果读研或者工作后继续从事和法律有关的工作,至少还要再看几百本。在此期间,还要有专业导师或者指导律师来传授经验。

读过一两本法条甚至只读过一两条法条就去做和法律有关的决定,不是“以有限应对无限”,而是试图以“几乎没有”去应对“无限”。是孤勇还是鲁莽,我不评论,见仁见智。

来源:林子淇刑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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